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指商品最晚交割的日期,通常是月份的第三個周五。在商品期貨交易中,個人投資者最后交割日前不能持倉。如果他們不主動平倉,則交易所將強行平倉,投資者必須承擔所有后果。只有獲得交易所批準的現(xiàn)貨企業(yè),才能在最后交割日前持有合約,并進入交割程序。這是因為他們需要進行套期保值。